一、督促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制度。
二、组织制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,并指导、监督文件的执行。
三、负责对供货单位和购货单位的合法性、购进商品的合法性以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、购货单位采购人员的合法资格进行审核,并根据审核内容的变化进行动态管理。
四、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和管理,并建立商品质量档案。
五、负责商品的验收,指导并监督商品采购、储存、销售、退货、运输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。
六、负责不合格商品的确认,对不合格商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。
七、负责商品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、处理及报告。
八、负责假劣商品的报告。
九、负责商品质量查询。
十、负责指导设定计算机系统质量控制功能。
十一、负责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、授权,并跟踪检查。
十二、指导和监督各岗位人员严格按规定流程及要求操作系统。
负责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审核、录入、修改及锁定等功能,保证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建立及更新。
十四、负责对系统中涉及商品质量的有关问题进行处理。
十五、组织验证、校准相关设施设备。
十六、负责验证工作的组织与实施。
十七、负责商品追回、召回的管理。
十八、负责商品不良反应、不良事件的报告。
十九、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审和风险评估。
二十、组织对供货单位及购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和服务质量的考察和评价。
二十一、协助开展质量管理教育和培训。
二十二、负责组织对采购的整体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质量评审工作。
二十三、独立行使职权,其职责不得由其他部门及人员代替。
二十四、其他应当由质量管理部门履行的职责。
二十五、必须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(中医或者西医)。